第四节 路德和他的主张
【路德的少年时代】路德生于1483年,本是一个穷苦矿工的儿子。他的父亲希望他将来能够成为一名律师,所以送他到大学中去研究法律。不料他在大学毕业后,忽然自己改变初衷,决定出家去做修道士。他当时对于自己的性灵常抱一种忧虑,以为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可以逃出地狱。最后他忽然想到,我们唯有笃信上帝才能得救,如果仅仅想做一个好人绝对是不够的。路德为人纯笃,因此得到了修道院中住持的尊敬。后来萨克森大公创办威滕伯格(Wittenberg)大学物色教授人选时,就有人举荐路德担任哲学的讲席,路德因此成为大学的教授。后来他对于大学中所讲授的一部分学理渐渐怀疑。他的重要主张是认为人性极恶,无论怎样绝不能满足上帝的意思,我们只有悔过这一途,而且要笃信上帝。因此路德对于教会中人所主张的种种“善事”(good works),如参与瞻礼(mass)、常做祷告、圣地进香和崇拜圣物等,都以为是不必要且有流弊的举动。他的种种主张当时并没有人去注意。直到1517年他三十四岁时,忽然做了一件惊人的事情,在西方史中竟书写了新的一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