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品第三十号之二:《c小调奏鸣曲》[42](Sonate in c min.)——在本曲内,贝多芬的面目较为显著。暴烈而阴沉的主题,在提琴上演出时,钢琴在下面怒吼。副句取着威武而兴奋的姿态,兼具柔媚与遒劲的气概。终局的激昂奔放,尤其标明了贝多芬的特色。赫里欧[43]有言:
“如果在这件作品里去寻找胜利者[44]的雄姿与战败者的哀号,未免穿凿的话,我们至少可认为它也是英雄式的乐曲,充满着力与欢畅,堪与《第五交响曲》相比。”
作品第四十七号:《克勒策奏鸣曲》[45](Sonate à Kreutzer in A maj.)——贝多芬一向无法安排的两种乐器,在此被他找到了一个解决的途径:它们俩既不能调和,就让它们冲突;既不能携手,就让它们争斗。全曲的第一与第三乐章,不啻钢琴与提琴的肉搏。在旁的“两部奏鸣曲”中,答句往往是轻易的、典雅的美;这里对白却一步紧似一步,宛如两个仇敌的短兵相接。在andante的恬静的变奏曲后,争斗重新开始,愈加紧张了,钢琴与提琴一大段急流奔泻的对位,由钢琴的洪亮的呼声结束。“发展”奔腾飞纵,忽然凝神屏息了一会,经过几节adagio,然后消没在目眩神迷的结论中间。这是一场决斗,两种乐器的决斗,两种思想的决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