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人因受唐人婚姻习俗的影响,在很长一段时间,对妇女改嫁可谓直言不讳。宗室、士大夫家庭改嫁很普遍,宋代明文规定,宗室女可以改嫁,对改嫁之夫家的门第也有所降低,甚至是再婚之人也允许。至于官宦人家,改嫁与再嫁更多,如范仲淹之母就改嫁淄州朱氏,其儿子死后,由他做主,将儿媳改嫁给门生王陶。薛居正的儿媳柴氏,早寡无子,携赀财改嫁给官员张齐贤等。至于庶民之家改嫁更为普遍。但是从北宋仁宗时开始,一些政治家和理学家针对妇女改嫁问题,进行了批评,明确提出妇女不能改嫁,要从一而终。到南宋朱熹更是把“夫为妻纲”列为“三纲”之首,提出“人道莫大于三纲,而夫妇为之首”[41],因此宋代较为开放性的婚姻到南宋末趋于保守,坚守贞节成为束缚妇女婚姻的一道枷锁,后世愈烈。
二、生育习俗
婚姻的最终结果是生儿育女、繁衍后代。宋人的生育礼俗尤为隆重,据《东京梦华录》、《梦粱录》载,在产妇临盆之际,其娘家要送银盆或彩盆,内装粟杆一束,上以锦缎或纸覆盖,其上再放花朵、通草、贴套,表示五男二女之意,还有彩画鸭蛋一百二十枚,膳食、羊、生枣等,送至婿家,其名叫“催生礼”。分娩以后,亲朋要送细米炭醋。出生七天叫“一腊”,十四天为“二腊”,二十一天叫“三腊”。娘家及亲朋均送膳食。满月之日,娘家要送彩画钱及金银钱、杂果,大展“洗儿会”。这日亲朋均来,在银盆内煎香汤,把洗儿果、彩钱等放进去,仍用色彩绕盆,称为“围盆红”。年长者用金银钗搅水,称为“搅盆钗”。亲朋也把金钱银钗撒入盆中,称为“添盆”。盆内有栗枣,少妇争而食之,以表示生男之兆。小儿洗完澡剃完发以后,转入保姆房中,叫“移窠”。到一百天,也要宴请宾客。至一岁,叫“周晬”,在中堂之内摆列父祖诰敕、金银七宝玩具、文房书籍等,让小儿坐于中间,观其先抓何物,以示日后从事何种职业,这叫做“拈周试岁”。亲朋要送一些礼物,同时主家要设宴款待。